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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人不应该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 因酒驾被处理过的驾驶人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付出的代价 但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再次饮酒驾驶终被交警查获
近日泗阳交警一中队在众裴一线城厢段开展酒驾整治对一辆黑色轿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明显的酒味于是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在调查过程中
民警发现俞某在2020年4月11日因饮酒驾驶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2020年11月才拿回驾驶证仅仅相隔9个月俞某又因饮酒驾驶被查获俞某将面临5至10日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蜀黍有话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我们不期待与你“邂逅” 更不希望与你“重逢”酒后不开车不是防止被交警查处而是对自己和他人家庭最起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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